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刘蕊)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4件,立案450件,提起诉讼37件;1件案例被评为最高检“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是沧州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
数字无言,彰显的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信心。今年以来,沧州市检察机关守正创新,务实奋进,以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深化专项行动为发力点,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悠悠大运河,锦绣贯古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为沧州市重点推进的“三件大事”之一,沧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彰显检察作为。沿运河八县区,检察机关对大运河沿线215公里河道、176处物质文化遗产和37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踏查。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运河区检察院办理的大运河边盗伐林木刑附民公益诉讼案,采用补植复绿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在运河沿岸补种树木1000余棵,成为大运河公益保护地标式景观。
水是生命之源。沧州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全面推进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5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水域面积3600平方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公里。
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涓滴归公”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所在。沧州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税务、住建、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凝聚共识,协力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的征收,对长期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情形的监督,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4件,挽回国家损失578.33万元。
守护生命健康安全,是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9件。其中市检察院和青县检察院共同办理的督促加强畜禽肉产品质量监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评为最高检“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立足民生安全,回应公益保护新期待,聚焦燃气管网等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34件,全力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沧州市检察机关始终不松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创新性开展森林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在全市开展“林木保护”专项活动,对全市1904棵古树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进行重点保护,共办理相关案件54件。
与此同时,沧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加强对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在城市更新、升级过程中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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