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刘黎明 郑文君
“谢谢法院的叔叔、阿姨,你们帮助了我的妈妈,也让我能够安心地在学校学习。看到妈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我真是高兴极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5月20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李女士正在上小学的女儿用李女士手机发来的一条微信,对法院执行干警为其母亲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因离婚纠纷而引发的执行案件。案中申请执行人李女士和被执行人张某原是夫妻关系。他们于2006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并于2010年婚生一女儿。由于李女士和张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8年,张某到孟村法院起诉与李女士离婚。审理期间,李女士向张某承认了自己脾气暴躁的错误,得到张某谅解,张某撤回了起诉。但此后李女士和张某并没有真正就此和好。2019年11月,张某又到法院起诉与李女士离婚。孟村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向李女士支付财产折价款12万元、李女士抚养女儿的抚养费3万元,共计1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女士无奈之下于2021年3月28日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收到该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但没有任何收获。随后,吴玉超又对张某进行了多方调查,发现在张某与李女士结婚前,张某有一间父母赠与,并办理公证的临街门市,某开发单位承诺可以置换门面房或者予以补偿。但由于门面房并未实际交付给张某,张某也表示由于门面房并未实际取得,暂时没有能力继续履行。
与此同时,吴玉超还发现张某除去置换的门面房外,还另有一笔附加的14.2万元的房屋补偿款。吴玉超立即将张某的该笔补偿款提取到法院账户,并全部发放给李女士。但对于剩余的执行款,吴玉超经多次网络查询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张某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李女士也无法提供张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依法征得李女士同意后,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但执行并没有停歇。吴玉超一有时间就翻阅该案件卷宗,并不断走访、打听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终于在今年5月18日打听到了已更换联系方式,并经常外出联系生意的张某的手机号码,再一次联系到了张某。通过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张某意识到了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于是,于5月20日主动将剩下的案款8000元全部补齐。
至此,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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