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秦现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经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以犯重婚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2年12月23日,何某与丈夫登记结婚。2011年10月2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致使何某丈夫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数月后何某弃丈夫而去。2018年4月,李某在明知何某没有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间该二人育有一子。2021年,何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判刑。因担心自己也为此受罚,同年7月,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但其谎称他本人患有精神疾病,想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并经河北某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李某于案发时并无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某的谎言,不攻自破。据此,今年5月18日,法院以犯重婚罪对李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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