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付前程)5月26日,唐山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查获一辆“营转非”报废车。经查,该车到2019年7月份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当日9时许,三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裕华道老唐丰路口南50米一辆轿车违法停车,指挥中心立即安排辖区民警到现场核查。经查询,该车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并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由于车内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无法联系到驾驶人,民警将车辆拖移至停车场,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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