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1日
第04版:民生

被“天降”铁架砸伤索赔难 法官倾力办案伤者获赔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崔潇)“法官,被告把34万元赔偿款转给我了。感谢法官主持公道,让我和孩子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5月20日,当事人房某在电话中激动地对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界城法庭法官张元龙说道。

房某是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案件起因还要从一年前的一场事故说起。2021年7月,房某去超市购物,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铁架砸伤头部,铁架散落满地,房某血流不止,当场失去知觉倒地不醒。随后房某被送到医院,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顶骨骨折、顶叶脑挫伤、肋骨骨折、椎体棘突骨折,后经过抢救及近一年的住院治疗,虽说性命已无大碍,但遗留下来的伤痛及巨额医药费让她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出院后,房某先后找到涉案房屋租户、房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索要赔偿,但是几方互相推脱,均表示掉落的铁架与自己无关,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房某一纸诉状将涉案各方全部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0余万元。

张元龙受理此案后,经了解得知,房某丈夫刚去世不久,孩子尚未成年,其又遭遇横祸,生活非常困难。张元龙对房某境遇十分同情,表示将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帮助房某母子尽快拿到赔偿款。然而,该案被告众多,且各被告相互推诿,若要彻底解决问题首先必须查清案件事实,厘清责任,不枉不纵。为此,张元龙与同事先后前往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个部门,调取涉案房屋以及掉落物的相关情况,又走访了案件的目击者,详细了解案发当天的情况。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再结合两次庭审以及多轮调解,案件的事实逐渐清楚,责任也逐渐明晰。经查,涉案房屋屋顶处掉落的铁架系涉案房屋的楼顶装饰物。2006年,房屋规划建设之时铁架已经安装完毕,是涉案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来,涉案房屋从开发商处转移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刘某时,涉案铁架的所有权也一并转移,故而房屋的租户、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与涉案铁架没有关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查清事实后,张元龙一次次通过各种方式向刘某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刘某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始终在承担责任和逃脱推诿之间摇摆不定,导致本案迟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张元龙只能组织开庭审理并判决刘某赔偿房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

没想到判决后不久,刘某主动给张元龙打来电话,称其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并希望法官能再次组织调解,使他和房某面对面握手言和。为了达到最佳的办案效果,使房某尽快拿到赔偿款,张元龙在征得房某同意后,约定了二人调解的日期。当天,面对房某和张元龙,刘某表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事查得明、理说得清、法讲得透,使其最终认识到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他也十分同情房某的遭遇,愿意一次性付清30余万元赔偿款并于七日内打至房某指定账户,房某也称感谢刘某的理解,其不再追究刘某其他责任,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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