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俊杰 志明)5月24日上午,滦州市公安局王店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公务路过雷庄镇时,发现一名村民抱着一个男童,向警车招手。民警立即停车查看。经了解,男童今年4岁,要独自去附近村庄的姥姥家。村民怕男童发生危险,就拦下男童并向民警求助。民警立即联系雷庄派出所寻找男童的家人,经过半小时的努力,终于找到男童所在的村庄。民警将男童带到村里,经过村干部及村民辨认,确认其为该村村民贺某的孩子。随后民警将男童送回家中,并嘱咐其家人,一定要将孩子看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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