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想)雄县人民检察院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的集体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有力抓手,学以致用,以学促思,以学提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该院办理的3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出台学习办法。该院制定了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办法,加强集体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定期例会学习为主,强化检察委员会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检委会议事决策能力,促进检委会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学习办法实施以来,该院开展常态化集中学习,共召开检委会28 次,其中26次进行集体学习,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突出学习重点。该院检委办适时制定学习计划,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作为业务学习内容,将最新会议精神、重大理论和实践等作为政治学习内容,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同时,为推进全院队伍专业化建设,学习人员在检委会委员带头学习的基础上,每次集体学习均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学习形式由原来的检委办人员领学,改为由青年干警轮流领学,重难点内容由与学习内容相关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办案实际领学,在提高参学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力提升青年干警办案能力与综合素养。
强化学习效果。该院在集体学习后设置交流环节,针对学习内容展开与授课专家之间的问答式互动及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之间的多层次、扁平化交流,大家各抒己见、分析研讨,鼓励参学人员将学习内容运用到办案实际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动能,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把检委会学习作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载体与促进青年干警培养的有力抓手,要求青年干警在积极参与检委会学习的同时,要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通过学习提高能力,通过学习培养业务和办案能手,通过学习形成青年干警自我加压、钻研业务、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青年干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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