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1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石家庄市深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泽县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如下:

序号设备类型地点抓拍违法行为6公路卡口设备府前路与向阳街交口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7西苑街与北苑路交口8真武路与向阳街交口9公路卡口设备真武路与文昌街交口机动车违反禁止标令指示的;10公路卡口设备西苑街与南苑路交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序号设备类型地点抓拍违法行为1闯红灯设备府前路与石油大街交口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2北苑路与向阳街交口3公路卡口设备北苑路与东苑街交口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4府前路与东苑街交口5西苑街与兴华路交口

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深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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