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5月24日,刘某一早就到灵寿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他激动地握着调解员曹伟伟的手说:“谢谢,10年了,我要了10年的钢材款没有要回来,咱法院一个星期内就帮我要回来了!”
刘某从事钢材销售工作,2012年,王某经常到他这儿购买各种型号的钢材,二人逐渐熟悉。2012年年底,王某从刘某处赊欠一批钢材,欠下刘某1310元钢材款。2013年开始,刘某向王某索要钢材款,都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付。刘某见追索无望,遂于今年5月17日将王某起诉至灵寿法院。
法院受理后,将案件转入冀时调,调解员曹伟伟迅速接手这个案件。因诉状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王某,曹伟伟只能根据刘某提供的身份证号到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依据派出所提供的线索,曹伟伟在村里打听寻找,终于找到王某的家。
曹伟伟向王某父母说明来意后,得知王某在某疫情高风险区打工。曹伟伟与王某沟通后,王某对欠款事实确认无误,并被调解员的认真负责打动,于5月22日偿还了拖欠刘某长达10年的钢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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