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鹏飞)5月30日,经过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两起责令退赔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6月30日,张家口桥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被告人罗某、徐某等6人犯敲诈勒索罪进行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罗某、徐某等6人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至四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责令被告人罗某等退赔被害人某建筑安装公司7.4万元,退赔被害人某保险公司7万元。
2021年3月11日,张家口桥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执行局,对判决确定的罗某等人退赔义务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对依法可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第一时间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31895元、住房公积金16000元,共计47895元,按比例将24773元退赔某建筑安装公司,将23122元退赔某保险公司。因被执行人均在监狱服刑,除上述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长期大量工作,被执行人家属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答应代为缴付相应的付款义务,于5月27日主动将剩余款项96105元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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