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5月1日起,我省有14个基层人民法院获得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是其中之一。5月1日至今,该院共受理8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月27日,该院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以调解形式圆满结案。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原告北京某创意图片公司诉被告秦皇岛某公司,在被告公司的公众号中侵权使用了原告公司的作品。5月9日,原告在山海关法院立案,诉请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作品并支付原告相应损失。这是山海关区法院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后收到的第一起案件。
立案后,主审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进行相应法律文书送达,但被告不愿配合,并将法院的座机号拉入黑名单。在此情况下,法官只好采取邮寄方式将诉讼材料送达至被告公司。
为确保案件顺利推进,5月27日,法官尝试用个人电话联系被告公司,耐心细致地告知其诉讼的风险及注意事项,深入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目前的行为进行了分析。为避免更多的损失,法庭希望被告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公司认识到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因原告公司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当庭调解,主审法官通过“云审”系统在线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同意在赔偿数额上做出让步,被告也积极配合,删除了涉案公众号,并当庭履行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向社会较好地传递了尊重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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