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高占国)5月25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利用网络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这是该院被最高法确定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办结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厦门某信息科技公司起诉被告廊坊某单位未经原告授权,即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中使用原告的美术作品,侵犯了原告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该案由安次区法院副院长邓云华承办。考虑到该案原告在外地路途遥远,为减少当事人的费用开支,加之疫情防控需要,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邓云华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中,邓云华就著作权的保护、侵权行为构成、法律后果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解释和说明,并引导他们妥善化解纠纷。被告某单位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原告构成侵权,当即表示立即删除涉及该美术作品的相关文章,愿意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邓云华还结合被告公众号使用原告美术作品的情节和主观过错程度、是否以盈利为目的等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案。通过多方位、多角度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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