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李中秋、河间市钢丝绳厂、河北中秋集团公司: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赵青、刘伟、苏记敏、任秀霞、池永占、刘力铭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再审二十案件,案号为(2022)冀0108民再1号至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均裁定: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俊召:
本院受理原告秦立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大经街28号中山华府2号商务楼1904号不动产,建筑面积50.15平方米。起拍价:527000元,保证金:1054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3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起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日。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晋州市朝阳路南00-2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61平方米。起拍价:551565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093,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翠竹:
本院受理原告张春杰诉被告王翠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冀0821民初1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天津创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德县蚂蚁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然诉你们(公司)与承德嘉久商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2)冀0821民初10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正镶白旗安达出租车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李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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