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孙晓声 记者 陈兆扬)6月2日,河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依法发出该院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让涉案未成年人真正实现“无痕回归”社会。
这名未成年人名叫小强(化名),今年1月因犯强制猥亵、强奸罪,被河间市法院一审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小强不服,提起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
在该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河间市法院主审法官认为,小强系未成年人,是因受到不良引导,且缺乏父母管教,法律意识淡薄,才一时冲动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案发后,小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5月30日,国家四部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后,主审法官立即想到为小强封存违法犯罪记录,让犯错的他能够放下思想包袱,重新回归社会,走上正途。于是,主审法官依法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让小强在服刑完毕后,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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