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为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6月1日,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意见,明确提出以“四个一”标准在全县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队伍。
据介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的职责是依托各自所在不同领域、行业的优势,关注、收集各类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线索,并及时通过特定渠道向检察机关反映、举报。意见明确,将按照“四个一” 标准,即“每村至少一员、每校至少一员、每社区至少一员、每街道至少一员”,在全县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队伍,确保全县无死角纳入观察员监督视线。同时,还将聘任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综治网格员、团委(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学校德育校长和部分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个人为观察员,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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