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咏钦)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好助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同时,持续关注残疾群众遇到的急事、难事,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在小事中体现检察关怀,在点滴中释放司法温度。
5月23日,昌黎县残联紧急联系昌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称一名精神障碍残疾人秦某某涉离婚纠纷,因缺乏诉讼能力,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该院第四检察部高度重视,迅速为秦某某找到法律援助律师,并带领律师赶赴县医院,帮助秦某某及家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检察干警听取案件情况,指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诉讼活动。
5月24日上午,检察干警旁听秦某某离婚案开庭,休庭期间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合理提出诉求,并对民事诉讼庭审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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