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金、李爱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程桂菊、程海:
本院受理原告李素娟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曹凡、翟云萧:
本院受理原告连征、王志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北京智汇火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喜庆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夏苏芬: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荣小丽: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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