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慧丽)“没想到这么快就看到了案件的电子卷宗,检察院这项业务真是方便我们律师,为你们点赞!”近日,杨律师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成功在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到了所代理的河南登封一起案件的电子卷宗。
当日,邯山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收到了杨律师需要该院协助异地阅卷的诉求。邯山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登封市检察院案管中心的电话,商议异地阅卷的方式。因无法实现内网邮箱传送,快递邮寄安全保密性也得不到保障,工作人员和登封市检察院通过电话进行操作,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异地阅卷功能,十分钟后,一件来自登封的电子卷就到了邯山区检察院。邯山区检察院案管干警核实相关证件后,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了杨律师。从该律师提出申请到看到案件电子卷宗,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
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为律师开辟阅卷新方式,既弥补异地阅卷时间长的不足,又避免了跨省邮寄电子卷宗光盘风险大的问题,同时也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检察人员介绍,邯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推进律师阅卷便捷化的新方式方法,持续优化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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