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恩达 张京娜
“自己已经牢记教训,现在在家务农并且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也倍加珍惜回归社会后的自由,今后会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近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在回访过程中,被不起诉人马某向检察干警表达着对未来生活的决心。
马某系某村农民,儿女常年不在身边。2021年6月,马某先后三次在某汽车修理厂盗窃刹车器等物件,涉嫌盗窃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马某认罪认罚,并及时对失主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因其盗窃数额较小,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符合可以不起诉情形,今年4月,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日常生活中,马某除务农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十分拮据。妻子身患严重的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马某务农之外还需要照顾好妻子。检察院认真分析了案件产生的背后原因,结合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同时综合考虑马某的家庭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听到这一消息后,马某惊讶之余非常感动,认为案件的处理挽救了他和他的家庭,特别是得病的妻子能够得到照顾,他特意和村委会一起制作了锦旗送给办案检察官。
在这次回访过程中,干警们先到马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马某的近况。马某被作相对不起诉后,在村委会关心帮助下,已改过自新,承包了部分农田种植农作物,养了鸡鸭鹅等家禽,还外出做一些短工补贴家用,村委会也尽最大能力进行帮扶,现在的他对生活充满希望。
回访当天,马某在家收拾屋子,看到干警们来到他的家里很感意外,显得有些局促。干警们上前同他一起打扫,拉家常,面对面交谈,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自己一时糊涂,做了错事,非常后悔,已经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可以回归家庭继续务农并照顾妻子,今后一定踏踏实实地努力过日子。”马某说。大家看到马某的精神状态及生活态度感到很欣慰,希望其今后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困难,走上积极、健康的人生道路,检察机关也会继续对其本人和家庭进行关心和帮助,定期进行回访监督。
听到了大家的鼓励,马某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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