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滦南县兴钢钢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5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丁胜征:
本院受理原告于桂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不准予原告于桂娥与被告丁胜征离婚。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冀0821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上谷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薛景平: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罗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19760.48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薛景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冀0821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上谷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强:
本院受理原告窦长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李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窦长满欠款345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此款还清之日止、以345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冀0821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上谷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振中、杨微、马国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高振中、杨微、马国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隋丽:
本院受理原告高祝山诉被告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埃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白海燕诉被告石家庄市埃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俊学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5988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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