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3日
第04版:民生

烈日下 执行干警成功扣押涉案推土机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6月21日,江西籍的杨某急匆匆赶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申请执行立案,要求被告申某立即返还履带式推土机一辆。邢台经开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立即启动执前保全快办程序,仅用两个小时顺利执行完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与被告申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邢台经开区法院审理后,于6月13日判决被告申某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某履带式推土机一辆。杨某到法院立案大厅申请执行立案时,该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还差两天。但执行法官考虑到,为防止当事人在履行期间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可以先采取执行前的保全措施。执行事务中心受理该起案件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涉案车辆予以扣押。执行法官对该案采用了不提供财产担保、不缴纳保全费等措施简化程序。

邢台经开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是该院为适应执行形势需要,在2017年建立的简案快办、执行保全、执前和解等执行事务集约化、流程化管理的部门。该中心创新适用执行前的保全措施,采用不提供财产担保、不缴纳保全费等措施简化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6月21日,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干警及法警队人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在立案后两个小时内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杨某掩饰不住内心的感激之情,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真没想到,开发区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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