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高志强 记者 陈兆扬)6月21日,献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小型专项作业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马某因超员100%以上,且擅自改变车辆登记数据,被依法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4分的处罚。
当日6时许,献县公安交警大队正在106国道献县商林乡路段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包括拖拉机、皮卡车及三轮车等)违法载人、拼车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这时,一辆车牌号为“沪NG639*”的小型专项作业车驶过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车拦停。
经检查,民警发现,这辆核载5人的小型专项作业车实载了11人,超员120%。不仅如此,驾驶人为了多拉人,还将座椅擅自拆除,摆放了折叠凳,乘车人员坐在上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名叫马某。马某告诉民警,车上坐的都是他从献县商林乡某村接的人,当天送他们去河间市果子洼乡务尔头村做串牛肉串的活。民警随即对马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其驾驶的小型专项作业车暂扣。同时,将车上乘员安全转移。
最终,驾驶人马某因驾驶小型专项作业车超员12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因擅自改变车辆登记数据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因违法驾驶车辆,一次被罚了1200元,驾驶证被记了4分,面对这一处罚,马某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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