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7时35分,在邯郸市某中考考点,考生陈某由于出门着急将准考证遗忘在家,眼看着入考场被拒。此时,正在考点附近进行护考工作的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民警冀兆源听闻后,迅速骑上摩托车带陈某回家取准考证,全程仅用时12分钟,便安全将考生送入考场,保证其顺利参加考试。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建华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