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于世强 记者 李永志)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运行相关决策部署,推动省公安厅《河北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稳定经济运行十项措施》落地落实,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责,聚焦助力保通保畅、主动服务企业、保证项目建设、优化执法环境等方面,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保障稳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
强化道路拥堵预警干预。依托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视频监控、路面巡逻、驻点巡查等方式,实时监测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防疫检查站点周边交通运行状况,对发生超过30分钟或1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的,通过互联网地图导航、交通诱导屏、提示牌等方式进行预警提示,并第一时间调派警力,快速疏堵保畅。
优化商圈景点周边交通组织。对传统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夜市及旅游景点等消费区域开展交通组织优化,改造不便于消费休闲的通行设计和交通设施。
放宽货车进城限制。对除城市核心区以外的区域道路,为城市配送货车预留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进城时间窗口。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城的,简化审批程序。能够通过公安交管系统平台关联、核查相关信息数据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服务窗口申请的当场办理通行证(码)。通过网上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除特殊区域外,纯电动轻型货车一律不限行。
缓解货车停车矛盾。允许货车在商场、超市等门口临时停车作业,允许商户夜间营业时段临时路内停车。在城市商圈、医院等区域增设便于货车停靠的专用车位,满足货车装卸货物的刚性停车需求。
货车交管业务“急事急办”。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经济运行“全产业链”生产物资等重点货运车辆补牌、补证及车辆检验等交管业务,开通“绿色窗口”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必要时可提供集中办理、(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