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燕山 郭景华
“我家新栽植的165棵栗子树都被贾某某拔掉了!”6月22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祖山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贾某电话报警。
报警人贾某称自1981年左右开始承包山场,有经过公证的山场执照,山场边界东至“梁谷东”,但在几年前,贾某某就栽植“过界”,将栗子树栽植到了他家的山场范围内,他也曾找贾某某理论过,当时贾某某也承认栽树过界了,但考虑到都是乡里乡亲,并且已经栽植,再拔掉会有损失,贾某也就没有追究。去年5月份,贾某和母亲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承包山场内挖树坑,担水栽植了200余棵栗子树苗,如今却被贾某某的母亲给拔掉165棵。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栽植的栗子树被毁,贾某十分生气,便在第一时间报警,称如果得不到合理处理,要把贾某某的大栗子树全部砍掉。贾某某则称自家山场是在2001年从村居民小组承包的,有承包合同,西至贾某山场边界,这次贾某栽植的200余棵栗子树都栽到自己家山场范围内了……两家互不相让,各说各的理。
双方互不相让,处理难度大增。祖山镇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组成联调专班,调解人员冒着炎炎烈日,爬了一个小时的山路赶到发生纠纷的山场,实地查看纠纷焦点的“勘界”情况。
经实地查看,并向双方调查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贾某责任山的东边界“梁谷东”不太明确,山场执照写得太宽泛。贾某认为东边界应该是“梁谷往东一直到河谷”为自己的山场边界,而贾某某则认为贾某的东边界是“梁谷往东过一点”有白枣树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到河谷。
经过几轮做工作,双方都不认可对方提出的边界范围,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语不和,矛盾曾一度升级。“不行,我就把贾某某家的大栗子树全部砍掉!” 贾某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你敢砍我树我就砍你!”贾某某也不服软……
联调专班只能将双方暂时分开,并向村组干部调查了解,但也没有得到明确的双方“界线”。这时,联调专班了解到贾某的儿子刚回家,并筹备近期结婚事宜,民警还了解到,贾某儿子大学毕业,还是党员,素质很高。于是,调解专班把贾某儿子接到现场,经与贾某儿子讲解纠纷具体情况,贾某儿子当即表态:“这事我家有一定的责任,我负责做我父母工作!”
经过贾某与其父母反复做工作,专班人员也和贾某打感情牌:“早点把这起纠纷解决了,一大家子就高高兴兴地准备孩子的婚礼,如果这事不解决,你们一家准备婚礼也不能安心……”最终,贾某作出让步,同意重新划定两家的山场边界。
调解专班转而又从法律角度做贾某某的工作:“即便双方有纠纷,你母亲私下拔掉贾某栽植的树木,也是违法行为,应该给予处罚并给贾某赔偿。从感情方面讲,你和贾某儿子关系还不错,这纠纷不处理好,你也不好意思参加他的婚礼去呀!”贾某某经过再三考虑,也表示退让,同意重新划定边界的方案。
很快,村组出面,联调专班参与,根据山场地形和现状划定了双方的山场边界,贾某和贾某某都表示同意。可事后贾某某母亲又提出异议,表示认为“这样划边界,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太委屈了”。于是,村组和联调专班又通过给贾某某母亲做思想工作,在新划定的山场边界上再给贾某某家划拨一小部分山场……
经过几轮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起因为山场边界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纠纷升级。贾某和贾某某高兴地握手言和,相约过几天后参加贾某儿子的婚礼。
据介绍,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祖山镇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不少纠纷类的警情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原因复杂,如果单纯将其作为案件处理,不仅不能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激化矛盾、留下隐患,于是联合祖山镇司法所共同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同步介入,变“单兵作战”为“整体联动”,既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镇村、化解在萌芽状态,又防止纠纷升级为治安、刑事案件,切实提高调处实效。今年以来,该所联合调处纠纷20余件。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