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更新启用以下6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一、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1、G234兴阳线629公里710米
2、G234兴阳线631公里970米
3、G234兴阳线638公里900米
4、G234兴阳线641公里180米
二、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1、S201正南线与X320阜上线口
2、G234兴阳线与正南大街口
以上抓拍设备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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