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6月20日从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雄安新区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提高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该院日前研究制定了《关于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雄安法院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已印发全区各基层法院。
《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对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作出了规定,推动智慧法院、一站式建设成果向人民法庭延伸,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诉讼服务水平,全面建设多元解纷、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努力打造新时代凸显雄安特色的人民法庭提供了指导性工作思路。
据了解,下一步雄安新区中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和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围绕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的要求,聚焦实现“五新”目标,主动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雄安法院人民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诉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