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30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武安法院探索建立执行预处罚机制

河北法制报讯 (李刚)近日,河北某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武安市人民法院的《预处罚通知书》,而后积极沟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这是武安法院在邯郸市法院系统率先探索建立执行预处罚机制后发出的首份《预处罚通知书》。

据介绍,“预处罚”就是在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相关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发出“惩戒预警”,既通过预留时间和空间的方式建立起强制执行的“缓冲区”,又以正式法律文书的形式画出了依法执行的“警戒线”,既达到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在这起涉企系列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河北某公司因暂时经营困难,无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武安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系中小微企业,为使其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依法对其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发出《预处罚通知书》,给予其适当宽限期,并告知其若不按期履行义务将承担的强制措施。最终,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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