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法院+仲裁”为化解劳动争议案件按下“快进键”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探索新模式快速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波

6月8日,随着5名劳动者和秦皇岛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与山海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首次合作,仅用3天时间就将5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完毕,当事人握手言和。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审判周期较长,容易引起争议当事双方不满,甚至造成更大矛盾这一问题,山海关法院积极探索化解劳动案件新模式,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提前介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达到了快速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据了解,山海关法院每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100件左右,这些案件有些在法院就化解了,有些还要经过二审等司法程序,但即使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化解的案件用时短的也要两个月。对此,有的案件当事人由于诉求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满足,从而开始长时间的信访、甚至闹访,这不但造成了不良社会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今年年初开始,山海关法院对此类案件做了梳理,制定了提前介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工作方案。今年三四月份,该院与山海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召开多次联席会议,确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那些有欠条的、有明确补偿标准的、数额不大的、规模不大的等几类按照规定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案件,劳动仲裁部门一旦接到案件就要通报法院,法官会在诉前及时介入调解,快速化解矛盾。

上文中提及的5起劳动争议案件就是在山海关法院提前介入下调解结案的。据介绍,这5起案件涉及张女士等5名劳动者,他们在秦皇岛某公司从事包装工作已近十年。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有近半年时间未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严重影响了张女士等人的正常生活。于是,5名劳动者向山海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态度强硬,要求按照程序走完全部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等流程后再给付工资。

“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方法,整个仲裁、审理过程时间会很长。”山海关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负责人董富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迅速启动了联合调解机制,提前介入调解。就在调解的关键时刻,董富强腰部旧疾复发,为了确保调解顺利进行,他一直躺在病床上用手机与当事人和现场法官沟通。通过法官、助理法官与书记员的耐心劝导,解开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禁锢。通过释法明理,终于说服其克服当前困难,尽最大努力先行给付劳动者工资。最终,该公司与张女士等5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自协议达成后,每月按时支付所欠工资。

“‘法院+仲裁’的联动调解模式,有效缩短了劳动者实现合法权益的周期,一站式化解劳动争议。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我们也将不断完善这一联动机制,将司法服务向更远处延伸。”山海关法院院长刘子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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