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1日
第03版:法案

人民法院公告

王彦莉: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月针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2)冀0105民初107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杜佳琪:

本院受理的原告倪学修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2)冀0105民初39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沐阳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爱悦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恒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新华区顺康鞋厂:

本院受理原告彭瑞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肖春凤:

本院受理原告王运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殷岳杰:

本院受理原告丁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265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兴霞:

本院受理原告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汪涛(130105197108104820):

本院受理的郭素清申请执行汪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103号。我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105执1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传票,到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你应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我院。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车牌号为辽DL7998轿车一辆,并出具通知书限你方7日内将上述车辆交至本院(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算),逾期未交,本院将依法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传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宁瑜军(130105195509291250):

本院受理的高增魁申请执行宁瑜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05执105号。我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61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宁瑜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将被执行人宁瑜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国民(130121197108250019):

本院受理的高增魁申请执行王国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05执399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民终91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国民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将被执行人王国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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