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1日
第06版:维权

武邑法院适用善意文明执行

让“两难”变“双赢”

河北法制报讯 (韩东) “法官你好,我刚刚把下个月的2000元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了,请查收一下。”6月21日,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向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明情况。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张某已主动按期履行2.4万元执行款。

前几年,张某在县城开办了一家健身房,因规模较大、宣传到位,很多人办理了健身卡。后来,因张某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健身房无力维持关门歇业。为维护自身权益,许多办卡人员将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然而,当判决书上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张某却消失了。眼看7万多元的赔偿款没了着落,77名原告拿着胜诉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武邑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仅有1部车辆,但该车辆张某并未作为财产进行申报,属于违反报告财产令制度的情形,且张某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始终以躲藏的方式消极对待。由此,武邑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布限期履行通知,明确告知如3日内仍不履行,则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知发出后,张某现身法院,满脸愁容地介绍,因他投资不善致使健身房歇业,而他刚刚有了一个孩子,且受学历限制打工也有困难,希望通过开出租车的方式增加收入,积极履行义务。此外,张某还是一个业务员,经常需要出差,如果不能乘坐高铁将减少一半的收入。为此,张某希望分期履行,请求不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武邑法院经审查,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最终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每月缴纳2000元,由法院监督执行,如未按期缴纳则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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