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7月1日,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山海关古城内涉历史建筑民事纠纷诉讼案件。这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于6月30日揭牌后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该案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属于涉长城周边古城内历史建筑民事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孟某为夫妻关系,妻子王某名下拥有山海关古城内房产一套,该房屋建于清代,2019年被评为秦皇岛市历史建筑。被告崔某与王某是邻居,今年3月14日,崔某擅自在紧邻申请人房屋西侧窗户外建了一堵墙,与申请人房屋墙体间隔仅为0.14米。施工过程中,该房屋的部分窗户、玻璃、空调外挂机管线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此处墙体外、有历史沿革的原地上排水通道被完全破坏,导致雨水不能正常排出,破坏了王某的房屋地基。6月初,崔某又在搭建墙体的基础上建成了阳光房,将申请人房屋西侧窗户全部遮挡,更进一步影响了申请人房屋的排水、通风及采光,严重危及了房屋本身的建筑安全和申请人的居住安全。6月16日,王某、孟某夫妻二人向山海关区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支持其起诉崔某对其房屋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请求。
检察院经审理认为,因申请人孟某是残疾人,其提起诉讼确有困难,且案涉房屋为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崔某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决定支持起诉。
由于案件双方争议的房屋都在山海关古城内长城脚下,被破坏的房屋是历史建筑,属于长城文化资源范畴,案件随即被安排在山海关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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