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伟韬
6月27日22时许,怀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某玻璃厂职工报警称,晚上他在其厂区车间内巡查时发现,存放在二号车间中的电脑设备被盗,价值1300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办案组民警展开侦查工作。同时,科侦大队也对该案给予技术支持。
当晚,办案组民警来到玻璃厂厂区,对该厂区地理位置、进出口、建筑物分布以及车间方向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并重点调取了玻璃厂监控设施。尽管许多监控设施老化或损坏,但是办案组仍然通过少量的视频资料发现了盗窃嫌疑人的踪迹。只见视频中嫌疑人身材矮小,身披一件塑料雨衣将头遮住,潜入一厂区车间内,不一会工夫,抱着一件电脑设备走出车间,后悄悄走出厂区向西南方向走出监控区域。
尽管玻璃厂的视频没有发现嫌疑人更多信息,但基本上确定了嫌疑人的作案时间。根据这一时间,办案组决定通过梳理县城区重要街道监控资料,研判嫌疑人的去向。办案组放弃晚上休息,加班加点,会同科侦大队警员兵分两路,划分区域来找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8日10时许,经过12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不断进行信息碰撞和研判。办案组终于摸清嫌疑人逃离现场的路线,并基本廓清嫌疑人大致居住范围和经常活动范围。
于是,办案组向大队申请加派警力,布置在嫌疑人经常活动的街道的三个主要出口,加大侦查力度,严密监视嫌疑人可能出现的踪迹。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嫌疑人终于出现了,此时正值中午,嫌疑人外出买吃的。办案组警员立即尾随过去,并在一小巷中成功将嫌疑人制服,将其带至附近租住的家中。民警当场查获笔记本电脑一台、电脑显示器一台以及移动硬盘、电脑包等。
此时,距离受害人报警刚刚过去18个小时。民警依法将嫌疑人传唤到执法办案中心。经审讯,嫌疑人冯某对其到玻璃厂盗窃电脑设备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嫌疑人冯某系2022年刑满释放人员,6月26日晚,冯某在沙城镇一餐馆吃饭喝酒,吃完饭后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满大街闲逛,其间冯某产生了想偷一台电脑玩游戏的想法,于是就在大街上选择盗窃目标。后进入玻璃厂,搬起一个电脑显示器回到家中,又二次潜入玻璃厂盗窃了电脑、硬盘及各种配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