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永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谷勇:
本院受理原告邹世华与被告石家庄市左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永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谷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9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谷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邹世华劳务费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河北永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邹世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宏利与被执行人卢帅、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3日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卢帅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7号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E2-6号商住楼1-1301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宏利与被执行人袁其鸣、陈元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3日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袁其鸣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50-9-2-403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任士力与被执行人郑俊、金灿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7月19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金灿灿及第三人包苗苗名下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石化东礁二村34号708室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新路73号建北小区5-4-702号不动产(证号:冀(2019)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06696号),建筑面积为136.19平方米。起拍价:1165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11-6675816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付彦博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07417,特此声明。
王鑫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3839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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