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邢台顶上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35982971514)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沙河市滤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办理的贷款的本金550万元项下的全部权利,通过协议的方式依法转让给邢台顶上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沙河市滤材有限公司(91130582107319265H)、沙河市盈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911305823297095333)、申同锁(132222196303253636)、魏花云(132222196410013640)、魏空军(13222219630325361X)、魏苏妮(132222196412083621)、魏振华(132222196203273613)、王凤淑(132222196304273620),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债务人立即向邢台顶上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以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邢台顶上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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