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申请人黄女士从大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德亮手中接过执行款50760元,一起时隔9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8月,黄女士与被申请人史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随黄女士生活,史某某需每年给付抚养费5640元。但随后史某某未履行义务,黄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史某某不在村中居住且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村做史某某父母的工作未果,且该案无其他财产线索,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后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史某某父母被法官坚韧执着的精神感动,主动将史某某叫回村中。史某某一次性给付了拖欠9年的抚养费。
穆洪泰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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