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管理局共同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10360件,发出检察建议8708份,提起诉讼487件。
紧盯食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持续加大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关注农村用药安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关注保健品食品安全,针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误导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守护全民共同财富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国财国土”领域的独特作用,突出做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热点问题,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解决“国财国土”领域公益保护突出问题,守护全民共同财富,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34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34件,督促收回各类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4.6亿元。
督促追缴税费类国有财产;开展医保金监管领域公益诉讼,守住百姓的救命钱;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针对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未按约定开发土地、超规划变更容积率等问题,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做好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深入分析民营企业所面临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既使违法行为得到依法纠正、国家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又推动企业发展问题依法得到妥善解决,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聚焦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弘扬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推动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激发爱国情怀,共立案660件,发出检察建议656份。
省检察院持续深化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摸底调研活动,共摸排英烈纪念设施4009处,对发现的112件问题线索进行了交办,共发出检察建议64件。针对全省英烈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全省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保定市检察院诉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推进新领域案件办理,努力实现更大范围公益保护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侵害公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通过规范新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创新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办案质量效果,持续加大新领域办案力度,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五年来,全省共立新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51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00件,提起诉讼99件。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守护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部署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活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新领域案件办理,其间,保定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对接,加强磋商沟通,协同推动建立完善长城保护长效机制,凝聚长城保护工作合力。
新时代、新蓝图、新征程、新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将立足新的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扭住“公益”核心,笃行不怠、能动履职、勇于担当,为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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