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刘黎明 郑文君
“真没想到你们会扣划我购买的投资性保险。得,我什么话也不说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6月20日,长期在外躲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在与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通话时,终于“认栽”。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当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3.5万元。当时,双方约定期限为一年。按照双方约定,张某将3.5万元借款以转账的方式交付给李某。可借款到期后,李某仅偿还给张某5000元,对剩余款项却不再给付。张某为此多次向李某索要,但李某总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托。张某无奈,于2021年9月将李某起诉至孟村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剩余的借款3万元。孟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依法判令李某偿还张某借款3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依然不主动履行义务。今年4月,张某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吴玉超接手这起案件后,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对李某财产及存款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此,吴玉超与李某进行电话沟通。但经多次沟通,李某总是以自己在外地办事为由,没时间到法院去申报个人财产,而且每次态度都十分强硬,以为法院执行法官找不到他,他就可以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鉴于此,吴玉超决定转变工作思路。经过一番调查,6月20日,吴玉超发现李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投资型保险,目前已交纳保费4万余元。吴玉超立即与某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经确认,李某保单现金价值为3万余元。吴玉超立即下达法律文书,对李某保单现金价值3万余元进行了提取,并将其中的3万元现金发放给张某。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时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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