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张立言)“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把我被骗的钱都执行回来,我还以为这钱肯定打水漂了,真的太感谢了……” 7月5日,丰宁满族自治县11名老人在家中收到县法院法官上门送来的执行款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3名来自隆化县的被告人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窟窿山乡、四岔口乡、胡麻营镇等地,以残疾人、独居老人、五保户为主要目标,以扶贫项目补贴名义,诈骗11户老人共计29400元,并盗刷他们社保卡内余额26600元。2021年11月15日,丰宁法院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针对未能退赔的部分款项,丰宁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3名被告人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控,经“四查两报”程序了解到,3名被告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本人已经在监狱服刑。为了帮助贫困老人拿回被骗钱款,执行干警驱车120公里来到隆化县被告人的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并在当地村“两委”的协助下,与被告人家属进行了沟通。最后被告人家属配合执行干警缴纳剩余退赔款29400元。至此,该案款项全部退赔完毕。
7月5日一清早,考虑到受害人多为耄耋老人,行动不便,丰宁法院执行干警上门为11户被骗老人办理领款手续。同时,该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及部分乡镇政府,在发案乡村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防骗宣传彩页,进行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新型养老骗局,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