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刘奕湛
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近年来,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建设,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政法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办案责任加强制约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直以来,政法机关扭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持续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
为了解决原来办案要层层报批、责任不清的问题,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
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8万余名员额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政法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依据设置的驻监、驻所检察室进行监督。驻监、驻所的人员相对固定,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生。
2019年以来,监狱巡回检察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截至2021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4000余次,发现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3.2万余个,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问题2.6万余个。
管住枉法的权力,斩断寻租的黑手。
为了防止执法司法活动受到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健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的举措不止于此。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制度;改革政法机构职能设置;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范围;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渠道;依法公开执法司法依据、过程、结果……一项项扎实的改革举措,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的3300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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