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7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教授陈凤珍注意到,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的防范未成年人走失安全网,入选“邢台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陈凤珍呼吁,防范未成年人走失的做法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得到认可,应快速在社会推广普及。
陈凤珍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到幼儿园、小学进行调研,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数个相关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而实际操作中却不尽人意,甚至很多商超负责人没听说过这个系统,法律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职能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职责分工,没有收到过相关文件,更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内丘县检察院经过探索创新,制定出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先后破解监管责任主体不明和相关安全警报系统缺乏统一标准这两个监督瓶颈问题,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各大型商超得到贯彻落实。”陈凤珍提出,应急预案从7个方面规定有关责任主体的义务,明确大型商超设置显示屏、提示牌的位置,以及搜寻的流程和方法,并规定了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等,这令有关人员开展搜寻有章法可循。
陈凤珍表示,近年来,中国人口失踪的主要群体是小学生及以下低龄儿童,以走失为主。从关注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着手,内丘县检察院防范未成年人走失安全网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上的探索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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