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7月5日下午,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吴某、王某,分别将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执法心系民意、构建和谐社会”的两面锦旗送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并对该院执行局法官张振通、书记员叶兴月表示感谢。
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登记在王某名下的某房屋归其所有,由王某负责清偿该房屋剩余贷款,并给付吴某房屋折价补偿款1272011.23 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主办法官张振通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房产。得知这一情况后,申请人吴某便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与此同时,被执行人王某也表示,希望法院延期拍卖,给自己两个月的时间寻找买家。鉴于双方各执己见,张振通本着解心结、化矛盾、高效执行的原则,跟双方当事人深入讲解了利害关系,最终吴某同意延期拍卖,王某争取到处理房屋的时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在限期内自行卖房解决给付吴某折价补偿款一事。
可喜的是,王某成功找到房屋买家,请求法院撤回拍卖,并将所卖房款偿还给吴某。在张振通和叶兴月的耐心调解下,吴某、王某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对新华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了肯定,对张振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切实实现案结事了表示了认可。锦旗虽轻,却承载着老百姓的赞许和认可;言语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的期待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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