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振齐 张铁路)“俺们村的古槐树有了‘身份证’,300多年的老槐树以后能更好地得到保护了……”近日,河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到西九吉乡东九吉东村回访古树挂牌工作时,该村村民开心地说道。
今年3月,河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第五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古树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存在未规定保护范围、未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牌,未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等问题,部分古树周围还堆有大量干草,不仅存在火灾隐患,还影响古树正常生长。
根据调查情况,河间市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识牌,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同时,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宣传,形成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派技术人员对辖区古树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查,河间市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112棵,其中含有4棵千年古树,根据调查的情况,该部门制定了具体保护措施。
5月13日,河间市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复函,称其健全了古树名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定期巡查、明确了对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的责任管护单位或个人、签订了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制作了保护标牌等,对于发现擅自采伐、损坏古树名木或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取土、铺设管线、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体等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部门表示将结合林长制建设,将古树名木列入属地乡(镇、街道)森林资源清单,由分包林长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据悉,截至目前,河间市在册的112棵古树名木标识牌已悬挂完毕。检察人员介绍,河间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落实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确保辖区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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