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7月5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查处了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情绪激动,自责地抱头痛哭,怒扇自己耳光,称孩子要考警校,对不起孩子。
当晚,临漳大队执勤民警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铜雀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25分,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停止不前,民警发觉异样后立即上前查看,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准备带驾驶人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时,驾驶人突然情绪激动,自责地抱头痛哭,怒扇自己耳光。问及原因,驾驶人称孩子马上要考警校了,怕自己影响孩子,称“我对不起俺孩子”。在民警劝导下,驾驶人的情绪才逐渐平复。
血检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张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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