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克明 盖伟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为了强化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法治意识,近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特意把听证会选在木村乡中同村一棵树龄有130余年的古柳树下,并邀请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共商有关古树名木保护大计。
今年6月,新乐市检察院在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中发现,木村乡中同村龙王庙周边有6棵树龄达130余年的柳树未列入本市古树名木保护目录,因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古树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检察人员经过走访调查固定了相关证据后,拟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为了让办案更加公开公正,同时以现场普法形式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该院决定在古树下召开公开听证会。
“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古树名木被称为‘活文物’‘活化石’。”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说,“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历史和文化。”他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听证的内容,并对公益诉讼的古树名木保护职责进行了释法说理。村民代表就6棵古树的来历、树龄预测以及亟须保护的必要性进行逐一发言。听证员结合听证会前查看的6棵柳树的生存现状、周边环境整治和自身履职情况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就如何对古树进行树龄检测、采取何种保护措施等依法履职情况作出明确答复。最终,听证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在“家门口”举行的公开听证,既能现场直接解决问题,又能对群众进行一次普法宣传,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美好生态环境的有力实践。检察人员介绍,该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之力助推古树的保护,为守护青山绿水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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