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永志 图/李东阳
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一名男子企图将北京陶然亭公园的鸭子装进包中偷偷带走,被发现后遭到在场游客的指责。最终,该男子将鸭子扔进湖中。类似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并不鲜见。前不久,张某某因在云南昆明植物园连根采挖起若干株睡莲等行为,被昆明植物园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进入。
为规制这种不文明行为,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5年就设立了游客“黑名单”制度,随后各地还出台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游客“黑名单”制度增加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对于规范游客行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现实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缺少统一有效的采集、认定、惩戒机制,联合惩戒难以执行等。因此,仍需进一步从立法、执法、行政救济路径等方面进行调整,推进制度的完善。
旅游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细化现有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不同性质、不同危害程度的不文明行为采取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实行分类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提高违规成本。此外,“黑名单”还要与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对接,推进信息共享,发挥征信体系强有力的社会约束效能,旗帜鲜明地表达行业管理机关、整个社会对不文明旅游行为抵制、谴责的态度。
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监管必须硬起来。这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考验着管理者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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