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5日
第04版:民生

4小时化解拖欠房租案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通讯员 宋聪慧 徐静乾

7月13日,因惦记着近日调解的一起拖欠房租案件,灵寿县人民法院陈庄法庭庭长何成江再次进行回访,确认当事人贾某已经将所租赁房屋腾空,这才放下心来。

陈庄法庭位于灵寿县西北部山区,距县城50公里。该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思路,在调解工作上下大力气,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矛盾,解开当事人心结,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首提到的,就是该庭最近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例。

2016年10月1日,刘某将自己三间门面房出租给贾某,约定每年租金1万元,贾某租赁房屋用于经营装饰装修业务。因疫情等原因,贾某拖欠刘某部分房租,经刘某催要,贾某于2021年2月18日向刘某出具欠条一张,明确尚欠租金3.3万元,后贾某陆续支付刘某租金6000元。今年3月15日,刘某跟贾某索要剩余租金,贾某明确表示,不再继续租赁房屋,也无力支付租金。之后,刘某无法联系到贾某,遂到灵寿法院陈庄法庭提起诉讼。

立案后,陈庄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贾某,均无人接听,后以短信方式向贾某释明:刘某已立案起诉,若拒不配合应诉,按照法定程序将采取留置或者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贾某收到短信后,主动联系了陈庄法庭工作人员,表示认可拖欠租金的事实,但是暂时无力偿还。贾某还称,刘某在几个月前已经将所租赁房屋另行上锁,影响了其与客户的合同履行,造成了损失。

了解基本案情后,陈庄法庭庭长何成江认为,该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于是劝说被告贾某积极应诉,并带领陈庄法庭工作人员及陈庄镇中和调解室调解员,与刘某、贾某一同在租赁房屋进行调解。

在现场,法庭工作人员与调解员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各自做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贾某认可尚欠刘某的2.7万元租金,不再就停业几个月的损失向刘某主张权利,并承诺3天之内腾空租赁房屋;刘某放弃最近几个月的租金,并充分体谅贾某由于疫情及行业影响的经营困难,同意贾某在两年内付清2.7万元租金,双方握手言和。

从10时起连续调解4个小时,根据双方的一致意见出具调解书时,已经是14时,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大家都觉得很值得。

经陈庄法庭工作人员两次登门回访,贾某已经将所租赁房屋腾空,刘某也正在准备将房屋重新装修出租。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7-1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3795.html 1 4小时化解拖欠房租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