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进飞)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头雁”效应, 7月14日,清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建军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
为保障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庭审前,毕建军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详阅案卷、熟悉案情,分析归纳争议焦点,细致制作庭审提纲,召开庭前会议,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并对案涉争议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庭审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毕建军认真听取检方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答辩,对争议焦点进行提炼总结,引导各方诉讼主体进行举证质证,有序推进法庭辩论,并针对争议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补充调查询问。整个庭审活动程序规范、重点突出、严谨公正、高效流畅。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庭审顺利终结。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落实,通过院长、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示范引领员额法官高效办案,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持续推进清河法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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