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延林 闫晓瑜
近年来,阳原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的工作要求,坚持关口前移,培植文明乡风土壤,播洒法治雨露,健全纠纷预防处置网格,协调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纠纷,着力预防矛盾纷争,实现案结事了,为该县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捧得“长安杯”作出重要贡献。
引导文明乡风 播洒法治雨露
“这个钱就应该让子女出,不能让村委会办好事还当‘冤大头’。”
独自居住在阳原县化稍营镇某村73岁的杜某老伴早年过世,6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2020年2月19日,杜某在家中不慎摔倒致下肢骨折,因无子女送医,村委会将杜某送至医院救治。杜某出院后,村委会又将其送至县老年公寓。截至2021年3月20日,村委会为杜某垫付住院费、伙食费等共计4.17万元,而6名子女拒绝支付。村委会向阳原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杜某的6名子女支付村委会4.17万元费用。
本案的判决引发强烈反响。该院借此案例,运用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在全县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民法典,规制乡村民风,引导群众继承尊老爱幼优良传统和守望相助善良风俗。同时,针对农村中时常发生的婚姻家庭、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土地承包、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件,阳原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到村头、地头、炕头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院派驻浮图讲乡弓家湾村工作队,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乡村特点,制定了涉及社会道德规范、村风民俗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违约处理等村规民约。阳原法院将此村规民约通过基层法庭推荐给全县各乡村,结合各地实际修订完善和施行,从行为规范上奠定了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基础。
织密解纷网格 驱除纷争云雾
“张法官,你看这个事会不会引起其他问题?您得给支个招啊!”2021年2月,该院大田洼乡法官工作站法官张春瑞接到特邀调解员、官厅村党支部书记王贵明电话。
原来,泥河湾小长梁旅游区公路扩建,部分被占地群众对补偿款不满意,试图阻拦施工。在冬奥会即将举办这一关键节点,张春瑞一方面向大田洼乡党委提出司法建议,补偿标准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标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另一方面带领村特邀调解员赶到现场,耐心说服期望值过高的群众,最终得到村民理解和支持,公路如期扩建完毕。
阳原法院把调解网格化作为诉源治理和乡村振兴建设重要内容,在每个乡设立了法官工作站,并派驻1名法官和2至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工作,每个村选聘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及治保主任担任调解员。法官工作站法官建立起本乡矛盾纠纷化解微信群并对接中心法庭,中心法庭建立区域纠纷调解网络并连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了全县村(居委会)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全覆盖。
调解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时先进行化解,一旦化解出现困难,便与法官工作站法官沟通,必要时驻站法官前往矛盾纠纷所在村与调解员一起进行纠纷化解。驻站法官在调处矛盾发生困难时,还可求助诉讼服务中心给予帮助指导。
乡镇法官工作站主动融入当地乡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法律指导、法治宣传、司法调解引领和司法调解书确认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离乡”。2021年以来,阳原法院创建无诉讼村146个,占全部村的48.5%,其中化稍营法庭辖区的大田洼乡实现了全乡无诉讼。今年以来,该院依托各乡村特邀调解员调解纠纷75起,使32起纠纷止于萌芽。
聚集解纷合力 劲刮和谐清风
“我刚走时她不是这样,以后我一定好好照顾她,婚不离了,我要撤诉。”
今年3月,针对刘某诉梁某离婚纠纷一案,该院城镇人民法庭委托县妇联执行委员、婚调室调解员安方芳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刘某称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分居已满一年,再次起诉符合离婚法定条件,坚决要求离婚。
法官禹卫红与安方芳在多次与梁某联络未果后进行了家访并向邻居了解情况,得知刘某两年前因琐事和梁某发生争吵,便外出打工,自此梁某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外出、不与外人接触。
他们把梁某的现状进行视频记录,回到法庭后再次约谈了刘某:“夫妻间应当相互关爱、相互扶助,发生矛盾置之不理、不管不问,对双方都是伤害,看你老婆的样子,你作为丈夫尽到责任了吗?”二人一边播放录像,一边用刚柔并济的话语感化刘某的内心,刘某被视频中一年未见妻子憔悴的音容深深刺痛,表示愿意撤诉。之后,妇联还将梁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会同法官共同进行回访、心理疏导和帮扶。
为加大调解力度,发挥各方调解优势,聚集各方调解力量,阳原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起与司法局、总工会、妇联、交警队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入驻的法院调解平台,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及时邀请具有专业性的调解人员参与调解,从而增加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特别是今年阳原法院与县妇联建立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后,已将56起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继承权类型的纠纷化解在诉前。
因案多元施策 普照幸福阳光
“反复观看了孩子划车的公共视频后,事实清楚,这5500元的汽车修复费我出了。”当事人刘某某在阳原法院速裁庭对法官说。
今年3月20日,原告贺某将刚买不久的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第二天出门时发现车辆被刮划,调取小区公共视频观看后发现是一名七八岁的孩子用石子将整车刮划,遂报警。后贺某将孩子的监护人刘某某起诉至法院。因该案标的额较小且事实清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由速裁团队办理。
当日,速裁团队法官张少卿立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与双方一起多次观看公共视频,确认小孩划车事实,刘某某当场承认车是自己孩子划的,向贺某表达了歉意,二人达成了一次性赔款5500元的协议。
阳原法院副院长赵建文介绍,对于诉前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转立案,实行“调裁分流、繁简分流”。今年以来,该院适用速裁程序结案126件。速裁团队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速裁条件或当事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由主管副院长审核后将案件直接转入专业团队审理,案件不再回流立案庭,实现一次性分流。据统计,阳原法院一个速裁团队办理案件数量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平均审理时长缩减至3.8天,许多案件当天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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