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9日
第04版:民生

保定清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护“苗”成长

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依法向该案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幼未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对其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位,其情感需求不能被满足,最终导致其误入歧路。承办法官向被告人张某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注重家庭建设,为张某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李建伟 王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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